41家定点零售药店
可提供“双通道”药品
本报讯(记者 陈羚 通讯员 李陟)8月22日,市医保局发布公告,通报全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复评结果。
41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资格复评。经复评,全市符合国谈药“双通道”遴选条件及医保结算数据要求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41家,其中市区22家,靖江4家,泰兴7家,兴化8家。此类药店可继续履行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用药保障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双通道”药品用药保障。(下转03版)
41家定点零售药店可提供“双通道”药品
(上接01版)
暂停14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国谈药结算服务。经复评,全市共有14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GSP冷链认证报告过期或连续6个月以上无国谈药结算数据,其中市区4家、靖江2家、泰兴4家、兴化4家,此类药店将暂停国谈药医保结算服务(包括特药结算、门诊慢性病结算以及门诊特殊病结算)。暂停期间无法为参保人员提供“双通道”药品用药保障。解除4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国谈药服务协议。经复评和药店主动申请,解除4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用药保障服务协议。
具体名单可关注“泰州医保”公众号或识别二维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