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强化政务服务领域信用管理
日期:08-13
“黄名单”惩戒,“红名单”激励
海事部门强化政务服务领域信用管理
本报讯(记者 叶桂华 通讯员 张旻)近日,申报员张某向泰州海事局提交“建航××”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相关事项的报告业务。泰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执法人员发现,该轮代理机构人员为图省事,直接将货主公司公章截图粘贴在危险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等申请材料中,申报员未认真审核直接上传材料申请审批。依据有关规定,泰州海事局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员张某列入信用管理“黄名单”,暂停张某海事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申办资质三个月。
今年以来,泰州海事局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领域信用管理,对信用“黄名单”主体实施失信惩戒的同时,对信用“红名单”主体实施守信激励,营造赏罚分明、诚信守法的政务服务环境。
据悉,信用主体是指在海事监管领域内从事相关活动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船员服务、培训、体检机构,港口经营人,代理机构及其他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人等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对被列入“红名单”的信用主体,海事管理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事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便利服务,优先办理各类行政事项申请,提供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绿色通道、免费寄送证书等服务措施,并在特定情况下,依申请可提供加急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而对被列入“黄名单”的信用主体,海事管理机构会将其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对象,提高行政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
今年4月,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船舶“标域××”轮在水上船舶燃料供受作业中,实际作业时间和申报作业时间不一致,进出港报告申报卸货数量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中卸货数量不一致。依据相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将在海事业务办理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标域××”轮正式列入信用管理“黄名单”,对该轮采取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在业务办理中加强相关申请材料审核等惩戒措施。
“黄名单”惩戒,“红名单”激励。日前,泰州海事局新增了两家信用“红名单”公司,分别是泰州嘉航海运有限公司、泰州申燃航运有限公司。7月4日,泰州申燃航运有限公司向泰州海事局提交了“申燃××”等两艘船舶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政务中心人员按照规定提供并联办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两个工作日即办结业务,在大大压缩办结时限的同时,也降低了船舶停航成本。
“信用管理对船舶的影响具有长效性、深刻性特征,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泰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信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海事监管服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港航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