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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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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

日期: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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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整治“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治整改到位,我单位制定了《泰州市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关于强化清单管理,推进流程再造的承诺

1.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按照依法压减、应减全减原则,全面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严格执行并动态调整《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中介”。

3.大力推广区域评估,纵深开展“多测合一”,全面推行“多评合一”,实现“扎口申请、统一委托、联合评估、综合审查、一份报告、一个批文”。

二、关于严格职责边界,规范履职行为的承诺

1.行政机关非必须不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严控购买服务支出,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事项必须立项管理、依法招标,采购结果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2.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机构选取、任务管理、结果评估和信息反馈制度,完善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工作规程,坚决杜绝“行政机关以中介报告免除自身责任”的现象发生。

3.强化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监督管理,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执业行为监管,一旦发现专家存在弄虚作假、“两头吃”等行为,一律直接解除聘任并依法列入“黑名单”。

三、关于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执纪问责的承诺

1.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实施轮岗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时限,定期交流轮岗;建立事项办理制约机制,事项随机交办,同一事项第一次办理不通过的第二次更换办理人。

2.领导干部家属不得从事相关领域的第三方(中介)行业,关键岗位干部家属从事相关第三方(中介)行业的进行报备并对企业提示,相应事项进行回避。

3.执行请托登记制度,履职过程中遇到第三方(中介机构)及关系人请托、打招呼的,按照“谁被请托谁登记”“一次一登记”原则,全面如实记录并登记备案。

4.建立惩戒处罚制度,对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和利益输送等违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关于实施综合治理,强化行业监管的承诺

1.加强执业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底数清、情况明”要求,建立在泰执业机构数据库。制定监管细则,定期对中介报告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全面推行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客户评价“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打造“阳光”平台,发挥“泰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主导作用,推动在泰第三方(中介机构)全部入驻网上超市,项目业主在网上超市优选中介机构,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公开、交易自主、程序透明。

3.强化行业监管,开展第三方(中介机构)执业资质、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公平竞争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处罚信息公示和“行刑衔接”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问题受理电话:12315、86882372;邮箱:tzsjjfjc86882372@163.com。

问题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86839019(市政府督查室);邮箱:tzgov12345@163.com、tzszfdcs@163.com。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