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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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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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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整治“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到位,我单位制定了《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办理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承诺

1.集中整治攻坚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针对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7月底前化解率超80%,9月底前任务全部清零。

2.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举报电话,实行问题台账管理、限时反馈,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规范公开登记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让群众方便获知、应知尽知。

3.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实现线下抵押注销、异议、查解封等业务即时办结,换补证及权证注销、转移、更正、变更等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

4.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无差别受理、不对应分配审核,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索要回扣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关于规范中介服务管理的承诺

1.实行自然资源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依法在门户网站公开收费标准及报告范本,建立常态化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在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2.在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执行预算公开(门户网站)、资质公告、程序透明、结果公告,压缩非必要支出,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杜绝倾向性条款,严肃查处恶意围标串标行为。

3.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将拉拢腐蚀和行贿机关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勾连勾结的中介单位列入“黑名单”,依法禁止在本系统内承接业务并上传信用信息平台。

三、关于规范行政审批的承诺

1.严格落实用地用林合并审批,统一认定标准,“一个窗口”办理,符合条件的市级合并审查15天内办结,申请材料由40项精简至28项。

2.推进“批地、供地、工可”一体化改革,重塑审批流程,实现“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工程许可”无缝衔接、协同并进。

3.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全流程“一张图”管理,办事指南、流程图、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可查,用地报批三大类、25项审查指标系统准入自动校验,审批全程公正运行。

四、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的承诺

1.实施随机抽查计划,对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2.实行干部交流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等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处室负责人任职不得超过5年,处室关键岗位每3年进行一次人员分工调整。

3.建立制约机制,不通过的事项更换办理人,再次不通过的提交集体研究讨论。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处理。

4.对涉及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说情打招呼”一律记录备案,向纪检监察机构报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5.建立中介事项回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家属不得从事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中介行业,关键岗位干部家属从事相关中介行业的要进行报备,并主动回避。

6.对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勾连中介、输送利益等行为,依规依纪严厉惩处,并在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通报批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设立纪检监察专线受理电话:86899330;邮箱:tzzrzyhghjdjc@163.com。

问题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86839019(市政府督查室);邮箱:tzgov12345@163.com、tzszfdcs@163.com。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