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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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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转用”推动富民项目落地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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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区两级联动破解用地难题

规范“农转用”推动富民项目落地

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马子豪)近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姜堰分局两级联动推动下,姜堰区蒋垛镇一处用地顺利完成“农转用”办理,一乡村振兴项目由此正式落地。

新落地项目为绿色果蔬深加工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央福彩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需用地约25亩。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2.5万吨绿色果蔬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开票销售1亿元,可直接带动周边农户增收1500万元,将打造革命老区“产业富民”的示范样板。

“由于这个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因此用地保障工作遇到了困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如无村庄规划支撑,项目便无法落地。另外,该项目用地如进行征收,需要准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社保资金等费用,项目方资金筹措压力较大,以上两种情形影响了项目进展。

针对上述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创新思路,彻底破解难题。该局和姜堰分局实施两级联动办公,首先加快完成村庄规划编制,通过优化空间布局,解决项目难落地的问题。其次,精准运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红利,在履行村集体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办理“农转用”,从而有效解决项目资金有限的问题。通过多轮推动,最终实现项目顺利落地与农民权益保障“双赢”。

为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精准释放“农转用”政策红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农用地转用办理意见,从“严准入+高标准+建机制”三个维度,加大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明确将“农转用”范围限定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以及入股联营方式举办企业等领域。同时,办理“农转用”时严格履行前期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拟转用土地及补偿方案由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全部同意,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履行,禁止未落实补偿就占用集体土地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农转用’意见的创新实践,以蒋垛镇绿色果蔬深加工项目为示范,以更精准的政策供给、更高效的资源配置、更坚实的权益保障,全面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活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持续动力。”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