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检察公益诉讼
推动红色资源有效利用
擦亮“僧抗大队”红色地标
本报讯(特约记者 葛东升 通讯员 包婧)“叶甸区僧抗大队抗击日寇的红色故事,已经搬进了村情馆专题展陈。”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对僧抗大队遗址公益保护进行回头看,姜堰区政协委员、区史志办保管利用科科长张任说。
“僧抗队,和尚兵,一个个,如天兵……神出鬼没是神兵。”抗日战争时期,原泰县(现姜堰区)叶甸区一带,僧抗大队抗击日寇的故事家喻户晓。
1993年出版的《泰县志》记载,从1941年开始,日伪军在姜堰城周边展开大规模“扫荡”。1942年春,日伪军的铁蹄踏入里下河地区,当地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在原泰县叶甸区仓场(今属姜堰区俞垛镇),当地僧人在共产党领导下,拿起刀枪,投身抗日烽火。1944年10月中旬,叶甸区僧抗大队在仓场祖师庙成立,僧人们带动各寺庙捐庙产,购买枪支弹药,他们穿梭于大河小港,神出鬼没打击日寇。抗战胜利后,僧抗大队完成历史使命接受改编。
战乱过后,大量的庙宇被毁,仓场祖师庙幸免于难,得以保存。2007年5月,祖师庙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被姜堰市(现姜堰区)人民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10月,姜堰区检察院走访发现,作为僧抗大队重要遗址的祖师庙,庙内体现僧抗大队英勇抗日的历史史料和宣传资料甚少,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利用。
2024年11月,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妥善保护僧抗大队遗址的基础上,全面搜集僧抗大队的历史史料和文物,进行充分展示宣传,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组建专班,到僧抗大队战斗过的地区,对当地老人和僧抗大队后人进行采访,搜集遗存的老照片、手记日记等,汇编僧抗大队抗日斗争史料。如今,僧抗大队史料和事迹已在仓场村村情馆内陈列,当地政府还结合古村落活化利用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修缮祖师庙,着手对僧抗大队遗址统筹开发,规划筹建僧抗大队史料馆。
“红色资源是精神的火炬,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抗日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有助于唤醒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张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