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检察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老赵的“救护车”保住了
□特约记者 葛东升
通 讯 员 戴平平 胡健华
未按期缴纳的行政处罚款
2024年,老赵经营的化工厂因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就开工生产,被行政执法部门罚款8万元。但在法定期限内,他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缴纳行政处罚款。法院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的申请,裁定准予对老赵“罚款8万元,加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
老赵名下有辆本田汽车,但他并没有如实报告,法院对他不如实申报财产行为罚款5000元,老赵仍旧没有履行。2024年11月6日,公安机关对老赵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一周后,该案被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兴化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老赵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作为主要执行标的的汽车也已被追回,遂于2025年2月25日对老赵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后,该案被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
老赵为何没有按时缴纳罚款,名下有辆汽车的事情为何没有上报,背后又有何隐情呢?
老赵经营的化工厂,规模不大,新上的配套环保设施也几乎掏空了他所有积蓄。他身患尿毒症,尚未出嫁的女儿也患癌多年。这些年,父女俩为治病,花费巨大,日子也过得捉襟见肘。为了筹钱治病,不得已,老赵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就开工生产,触碰了法律红线。
为了方便就医,老赵贷款买了一辆本田汽车,案发时,贷款还没还清。“我和女儿身体本就弱,有个头痛脑热都可能加重病情,如果车子保不住,进城看病不方便不说,还会增加费用。”老赵解释,目前公司的经营收入仅够他和女儿看病,没钱缴纳罚款,恳请宽限时间。
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老赵对于汽车产权归属还存在一定的误区。“老赵的汽车贷款尚未还清,他误以为车贷还清前汽车并不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因此未能如实报告。”承办检察官说,到案后,老赵认罪认罚,唯一要求就是能保住车子,以方便就医。
多方协商达成共识
了解案情经过和老赵的诉求后,兴化市检察院经综合研判认为,只有“一揽子”解决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争议化解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考虑到法院已经就老赵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情况进行了处罚,同时车辆已经交付法院执行,本着“一事不再罚”原则,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起诉案中,无需再对老赵另行作行政处罚。
承办检察官调取了老赵的车贷还款记录发现,3年内,老赵从未逾期,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他的信用和履行能力。同时,承办检察官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考虑到老赵的家庭困难,加处罚款可以申请减免,老赵只要缴齐8万元行政处罚款,汽车的司法拍卖程序就能撤销。
此时,老赵的汽车已经提上拍卖日程。执行法官提醒:这款车型很抢手,如果罚款不能及时全额缴纳,汽车很可能在2025年3月19日的司法拍卖中被他人拍走。
时间不等人,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了老赵,讲明了法院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
“公司的配套环保设施已经顺利通过验收,生产线运转起来收入问题就能解决。”老赵带给了检察官一丝欣喜,同时表示,只要能保住汽车,他一定想办法凑齐8万元的行政处罚款。
公开听证依法减免加处罚款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2025年3月16日,兴化市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就行政执法部门与老赵的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
“老赵化工厂的配套环保设施已经通过验收,违法情形已经消失,应给予小微企业容错纠错的机会。”“老赵本人及家庭困难客观存在,应更多在政策层面给予关怀。”“老赵愿意主动补齐行政处罚款,我们同意检察院的意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可以依法对老赵减免加处的罚款。
2025年3月17日,兴化市检察院将减免加处罚款的检察建议送达行政执法部门,该部门立即向上级单位报批,并于3月18日向法院移送减免加处罚款函。
3月18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老赵缴齐了行政处罚款,法院当即解除了对车辆的强制执行措施,司法拍卖程序被叫停。
“车子保住了,案子也结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汽车钥匙,老赵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