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日期:07-16
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教育部门详解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本报讯(记者 顾佳)炎炎夏日,大部分考生收到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大学录取通知书也陆续发放。为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市教育局梳理了近年来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解除学生后顾之忧。
据了解,我市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或幼儿园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儿童)均可向学校申请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孩子如果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可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省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2-3档。此外,各市(区)还出台了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具体减免对象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及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学费,将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并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省定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2000元。各地具体实施标准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各市(区)和学校也可能有补充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可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2-3档。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还可申请免学杂费。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出台地方特色资助政策。
我市所有中职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此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2-3档。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顶岗实习、校内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等也是补充渠道。部分市(区)亦有地方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国籍新生和在校生。每年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60个月内为“只付利息、不还本金”的还本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首次申请的高中生通过所在高中提交预申请;正式受理期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未办理预申请的,可在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盖章)后申请。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下载打印)。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