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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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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灵活就业人员注意 医保缴费暂按月缴纳

日期: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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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灵活就业人员注意

医保缴费暂按月缴纳

本报讯(记者 陈羚)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提醒。

因上级部门暂未确定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为不影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在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前,灵活就业人员暂按现行缴费标准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每月28日起开放次月的医保费用缴费渠道)。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后,恢复正常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的渠道:1.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实名认证后,点击缴费。2.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下一步,实名认证后选择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对险种及金额后支付即可。3.下载“泰州通”APP,搜索“参保缴纳”,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线上缴费。(下转03版)

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医保缴费暂按月缴纳

(上接01版)

需要提醒的是,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到账之月起计算,连续缴费满2个月后可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时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纳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中断期内应有的医保待遇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