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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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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选房,能增加不同面积的房源吗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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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选房,能增加不同面积的房源吗

本报讯(记者 晓风)“好不容易拿到了房,谁料没有我满意的户型。”近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振兴社区一居民致电本报,其位于振兴社区的一套老宅,早在6年前便已被征收,近期收到拿房通知,满心欢喜去选房却因房源有限而烦恼。

时间回溯到2019年,反映人说,为配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翻身河南侧地块及春兰路东侧绿化项目建设,振兴社区原曹庄村约160户居民积极响应号召,实施了搬迁。当时,安置方案提供了货币化安置和房屋安置两种选择。除个别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外,其余150多户居民均选择了安置房。在腾空房屋后,他们便开启了在外租房生活,这一等就是6年。

“上个月,终于传来了安置房即将交房的好消息,新房坐落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山河原著小区。居民们满心期待,然而当看到选房方案后,大家有些失望——安置方提供的房源数量有限,这使得一些拆迁户难以选到与自家确权面积相匹配的合适房源。”反映人说。

按照确权面积和安置方案,每户居民可分得1至4套新房。反映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凤凰街道曹庄社区户型配对表”,内容显示,此次参与选房的户数共计156户,选房户的房屋确权面积跨度较大,从60.55平方米至337.9平方米不等。不同面积范围内的确权房屋,对应着不同的新房户型配对。例如,确权面积在94.5平方米至108平方米的拆迁房,对应的新房户型有95.23平方米和118.72平方米两种;确权面积为271.61平方米至288.91平方米的拆迁房,对应的新房户型配对有141.25+141.25平方米、141.25+143.85平方米、143.85+143.85平方米三种组合。

反映人表示,根据拆迁安置协议,若新房总面积大于确权面积,超出部分需要拆迁户自行补差价。据她了解,此次参与选房的有156户,安置方提供的房源大概170套左右。在当前房价不稳定的情况下,大家不太愿意选择超出确权面积太多的房子。但若按照先签字、先选房的原则,排在后面的拆迁户有可能面临选到的新房总面积比确权面积多出三四十平方米的尴尬局面,这无疑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居民们希望安置方能够增加房源供给,为大家提供更多的选择。

那么,居民们的这一想法能否实现呢?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职能部门。对方回应称,凤凰街道振兴社区拆迁户分房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群众诉求和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记者欲将街道的答复转述给反映人,反映人已不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