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中心成立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张华 李昕)近日,市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成立泰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我市也成为全省首家设立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职机构的地级市。
作为“海军诞生地 水兵母亲城”,我市已连续六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片红色土地上,优良革命传统薪火相传,也留下了众多烈士纪念设施。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将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同时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管理、修缮保护、更新优化等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确保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妥善管理与保护。
褒扬纪念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我市现有在册烈士10753名,市县乡烈士陵园(含集中安葬地)65处,零散安葬烈士墓735处。此外,我市还新建了70年·70人志愿军战士专题寻亲展览馆、抗日英烈园,完成市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去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以上烈士陵园规范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为设立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