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年5月7日
(2025)苏1202执148号
乔林: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被执行人乔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5年2月10日依法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15幢303室不动产,并裁定扣押、拍卖了上述房产内有处置价值、可移动的物品(沙发一套、餐桌一张、椅子六把、美的牌电风扇一台、床两张、现代牌吸油烟机一台)。除上述物品外,限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本院领取房屋内剩余可移动的私人物品,逾期不领取,造成的物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