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日期:05-06
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陈文玲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发展与国家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是同步的,与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同步的,与中国改革开放伟大历程是同步的,与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力提高是同步的。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方式的再造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创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共同构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多元的、充满活力的市场微观基础。
因此,必须进一步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活力与原动力,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微观基础。
必须形成一个“机制”让创新的技术和价值被社会认识,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从“认同化”到“商业化”的机制,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可以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从以往简单地只解决生存发展问题,到可以骄傲地作为科技创新主体走出国门。
(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