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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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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起案件 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件

日期: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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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两起案件

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 赵梦静)近日,我市“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周某刑事无罪辩护提供法律援助案”以及“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重度残疾人马某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2024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件。

靖江市法律援助案由江苏众乐律师事务所孙富华承办,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受害人李某系邻里关系,因浇筑门前水泥路发生纠纷,李某腰部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涉及“罪与非罪”的界定,承办律师对案件证据进行比较分析,提出证据采信原则。最终促成侦查机关以“原认定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回移送审查起诉的处理结果。

泰兴市法律援助案由江苏信尊律师事务所李容承办,马某系一名一级残疾人,之前靠丈夫吉某支付的扶养费生活,后因吉某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马某无力支付养老院费用,马某要求诉讼离婚,以期后续申请社会救助待遇。这是一起残疾人离婚诉讼及权益保障综合案件,涉及扶养义务、亲子关系认定等多重法律关系。法律援助工作者多方奔走调查取证,通过离婚诉讼确认受援人无婚生子女事实,联合各部门协同发力,实现从诉讼维权到生活保障的全流程帮扶,为其争取到完满的结果。

两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体现了法律援助的温度与力量,展现了法律援助工作者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