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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日期: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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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国际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4】15号),现就2025年度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共67套,具体房源情况见下表:

二、保障对象

在泰州市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

(一)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泰州市区外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泰州市区工作,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在泰州市区均无房产;

4.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未在泰州市区享受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泰州市区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持有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未满5年(从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向前推算);

3.申请人在泰州市区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名下在泰州市区无房产;

5.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未在泰州市区享受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受理(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6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保障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后,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报送材料受理点。

2.审核公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7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所属区住建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住建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区住建部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3.公证摇号选房(时间另行通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房源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详细选房程序见后期配租公告。

四、申请受理

1.线上办理

电脑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

https://web.zfgzf.ccbhome.cn/gihss

/jiangsupc/jsgzf/

咨询电话:0523-86880883;0523-86225936。

2.线下办理地点

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海陵南路308号4016室);

市级政府投资保障房综合服务站(泰美园小区3号楼)。

咨询电话:0523-86882732;0523-86351599。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序号小区名称房源房屋面积户型租金标准1 莲花

四号区

9套48㎡、63㎡、76㎡两室一厅9.8元/月/㎡2 东进

小区

4套45㎡、49㎡一室一厅5元/月/㎡3泰和园30套54㎡、65㎡两室一厅5元/月/㎡4泰美园24套62㎡、79㎡两室一厅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