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纸面划转”困局如何解?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注册登记变更“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早已成为普惠性便利措施。然而,海陵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泰州市第二福利厂,在办理法人代表变更时,却因“找不到主管单位”陷入僵局,本应很快就能办结的常规变更,卡在了“谁来发文”程序上,同时,也牵出了一个持续6年的主管单位交接谜团。
泰州市第二福利厂的收入维系着十几名残疾职工的生存保障。今年2月,企业法人代表突发疾病去世。为保持正常运转,企业亟需变更法人代表。
泰州市第二福利厂职工代表:“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做任何事情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作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正式任免文件。经向海陵区行政审批部门核实,泰州市第二福利厂的登记主管单位为海陵区民政局。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任免批复,方可实施法人变更程序。
泰州市第二福利厂职工代表:“海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说,2019年以后政企分开,当时区政府开了会,把我们划给当时的泰州市海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公司’,区属国企)。”
可企业找到海通公司后,该公司也无法出具相关文件,理由是当年划转未能成功。企业着急办理法人变更,海陵区民政局与海通公司均表示无法出具企业所需文件。为追溯事情原委,记者来到海陵区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9年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区属国有资产划转问题的会议纪要》,海陵区民政局下属单位泰州市第二福利厂的管理权限划归海通公司。当初,海陵区民政局和海通公司签署了管理交接协议,因此,海陵区民政局认为,依据管理权限划转,不宜再以原主管单位名义出具人事任免文件。
海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当时我们和海通公司签了协议,所有权属都划归该公司,站在合同和会议纪要的角度,我们出证明是没有法律效用的。”
但海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他们清查这笔待划入资产时,遭到了泰州市第二福利厂的强烈抵制,导致资产划转协议未能履行到位。随后,海通公司曾将无法划转问题告知海陵区民政局。
海通公司负责人:“当时海陵区民政局将该资产交给我们,按流程需要审计,但第二福利厂法人代表不配合,导致交接工作停滞。民政局称已完成交接、不再管理,但实际我们并未真正接手。”
泰州市第二福利厂职工代表:“当时单位负责人和海通公司沟通时,说区政府文件针对国有资产,我们单位属于集体所有制,不属于国有资产,估计单位负责人当时因为这个原因反对划转。”
海陵区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政府会议纪要的印发,以及资产交接协议的签订,都属于予以划转的标志。针对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他们愿意与海通公司一起解决。
海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我问了原分管负责人,她说当时开了区委协调会,明确区民政局将泰州市第二福利厂划转给海通公司。我们已经对接海通公司,全力配合解决此事。”
经市效能办跟踪督办后,海陵区民政局与海通公司多次对接,今年4月14日,海陵区民政局为泰州市第二福利厂出具了相关文件,企业顺利完成法人变更。
泰州市第二福利厂职工代表:“海陵区民政局非常重视,我们已根据登记部门要求,办理任免、批复,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到问题现场去》栏目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