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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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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拖欠六年的工程款

日期: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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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拖欠六年的工程款

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然而最近,海陵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向《到问题现场去》栏目反映,2019年该公司承接的“中山塔”修缮工程已竣工6年,工程款却一直没拿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该公司负责人曹春伟告诉记者,“中山塔”修缮项目由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海陵区文体旅局”)于2019年发包,工程造价原本5万多元,后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新问题,经发包方同意后,总造价增加到11万多元,然而在2019年3月竣工验收后,工程款却迟迟没有结算。

曹春伟:“当初没有中标通知书,海陵区文体旅局不知道怎么付钱,所以没付。”

2020年,为解决问题,海陵区文体旅局请第三方对该工程进行审计,曹春伟本以为问题能解决,结果因为海陵区文体旅局不愿意支付审计费用,审计公司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导致工程款问题依然无解。

曹春伟:“审计公司没拿到钱,就不出报告。”

就这样,工程款一拖再拖,至今已拖了整整6年。

记者将相关问题反馈给海陵区文体旅局。一位分管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久远,当初是什么问题导致工程款拖欠,现已无法查明。为解决问题,他们已于近期成立专项调查组,组织工程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一次情况调查。目前初步查明,当时由于“中山塔”修缮工程体量较小,所以执行“议标”程序,确实没有进行招投标,也就不存在发放“中标通知书”这一说法。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当时没有邀请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不存在招标通知书。”

既然当初就没有中标通知书,那工程款为何没支付?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工程肯定要按审计结算价格作为付款依据。”

记者:“审计结算不属于施工方工作内容。”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相关情况需要向上汇报。当时的办公室主任现在生病住院,可能需要对接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

经再三追问,这位分管负责人又给出另外一个解释。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当初)没有签合同。”

可记者从曹春伟提供的聊天记录看到,2019年至2020年期间,他一直在请求该局工作人员任长青帮助处理工程款事宜,但任长青要么回复合同手续不全,要么说领导已换,总之,就是处理不了。对此又该作何解释?

记者:“您说的合同是施工合同吗?”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合同没有签字,现在也查不出是谁盖的公章。”

到底是哪位工作人员加盖的公章,问一下当时经办人员不行吗?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任长青是临时人员,他说自己主要负责工程进度监督,具体工程不是他负责。”

那当时负责这项工程的到底是谁?

海陵区文体旅局分管负责人:“这个应找有关部门了解。”

就这样,这笔11万元工程款,因为没有中标通知书、没有审计报告、没有施工合同、没有负责人签字、无法查实具体负责人等一系列问题,长达6年迟迟没有支付到位。

曹春伟:“海陵区文体旅局说没签字,不知道经办人是谁。难道(合同上的)章是我自己刻的?”(《到问题现场去》栏目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