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镇街机构管理模式 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日期:03-27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镇街机构管理模式 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近年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聚焦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调整镇街机构设置,理顺区镇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但调研发现,镇街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条块相对较大,上下衔接不够顺畅、运转不够高效,存在人岗不相适的现象。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区党工委(区委)编办研究制定《镇街人员岗位管理办法》,推动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将镇街职责任务再细化,主体责任再落实,推进镇街由“行政末梢”向“治理枢纽”转变。
以事定岗,精准编制岗位目录。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员岗位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了解镇街职能机构人员配置及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镇街关键职能,对应上下机构设置,坚持相互独立、完全穷尽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全口径编制岗位指导目录,涵盖29个工作岗位,并明确岗位动态管理情形。各镇街在具体设置中,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和履职实际,结合工作量大小及工作需求,在指导目录范围内科学配置岗位,明确条线力量归属。目前,镇街共设置岗位339个。
以岗定责,全面厘清岗位职责。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岗位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岗位负责”的原则,对照镇街“三定”规定和行政权力清单、赋权清单、职责目录清单等“三张清单”,以及党委政府部署任务,深化和拓展职能机构职责,全面梳理和细化岗位职责,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任务能在基层有效承接。针对不同类别岗位,分别用负责、协助、做好来精准表述法定职责、属地职责、承接职责,使岗位职责更具体、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健全完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梳理区级部门内设机构190余个,与镇街岗位一一对应,理顺上下工作对接和沟通衔接关系。
以责定人,合理调配岗位力量。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原则,将行政、事业等人员统一纳入岗位管理,重点以岗位职责选配适岗人员,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做到因岗择人、因才配岗、人岗相适、责权相配。同时,统筹镇街中层职数,镇街中层职数不再核定到具体职能机构,在“三定”规定总量内,由镇街灵活调配、动态调整,任命到重点岗位。加强镇街综合执法岗位人员与派驻机构人员的统筹指挥,促进“镇街想管管不了”的难事与“部门要管管不好”的难题联动优解。目前,全区镇街行政事业等各类人员近1400人全部纳入岗位管理,实现“编、人、事”全周期管理。
●赵聪聪 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