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泰州能实施吗
日期:03-21
外地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泰州能实施吗
本报讯(记者 晓风)房子常年空着,却还要全额缴纳物业费,这一问题让空置房业主倍感疑惑。最近,多地相继出台政策,对长期没人居住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享受一定程度的折扣,我市不少市民也来电咨询空置房物业费能不能打些折?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今年2月1日起,镇江市执行新规: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最多交70%。
镇江并非第一个提出物业费打折的城市,去年5月份,扬州出台的物业收费新规,在减免范围上更为广泛,不仅涵盖了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还对满足条件的空置车位进行了减免。有的城市更是直接减掉了一半,如甘肃省兰州市规定,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物业费可减半收取。
记者搜索发现,全国已有十多个城市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如苏州市、无锡市、宿迁市、扬州市、镇江句容、常州市、烟台市、青岛市、潍坊市、长沙市、石家庄市等。其中,苏州市、常州市等地早在2014年便开始施行空置房物业费七折优惠政策。
周边城市的政策出台后,我市不少空置房业主心里泛起了涟漪。陈先生在海陵区城北某小区有一套房,因人在外地工作,该房一直空置,他曾多次跟物业协商,希望能给物业费打个折,但都遭到拒绝,理由是虽然业主没入住,但保安、保洁、绿化修剪等工作一样没少做。“我不产生垃圾,是不是就减少了保洁的工作量?不坐电梯,物业不就少缴了电费?”陈先生认为,对工薪族来说,每年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的物业费是笔不小的开支,减免空置房物业费有助于减轻住房持有成本。
对于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减免,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答复记者:依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等文件,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制定了《泰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发改规〔2019〕1号),取消了政府对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减免的相关规定,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减免优惠,物业服务企业也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对物业服务费进行减免。发改部门将对空置房物业费保持关注,如果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将第一时间部署落实。
事实上,我市也曾实施过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规定。旧版《泰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4〕1号)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提醒业主办理物业空置书面手续。两年内按约定标准的70%交纳空置期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
虽说目前我市没有强制要求物业公司给空置房打折,但业内人士透露,我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未来可能会有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