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安全领域首张“免罚单”发出
日期:03-20
柔性执法彰显治理温度
全市食品安全领域首张“免罚单”发出
本报讯(记者 胡桂材 通讯员 崔生 成伟)3月13日上午,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工作人员走进辖区内的一家超市,将一份“不予处罚决定书”交到经营者手中。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市食品安全领域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事情得从1月14日说起。当天,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时,在该超市货架发现两袋过期食品。一袋是“卫龙”牌魔芋爽酸辣素毛肚,2024年6月4日生产,保质期6个月;另一袋是“麦亿佳”牌红豆乳酪味主食烧饼面包,2024年9月8日生产,保质期4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营过期食品属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经深入了解,发现该商家是初次违法,涉及过期食品金额为22.6元。商家不仅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在察觉问题后第一时间主动整改,及时下架过期食品,未引发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对照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其情况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的“首违不罚”条件。综合考量后,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超市经营者陈某收到“免罚单”,满是感激:“一时疏忽出了这事。本以为肯定要受罚,没想到执法人员没有一罚了之,而是耐心指导整改,让我切实感受到柔性执法的温度。以后,我一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海陵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海陵区市场监管局顺势而为,深入研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柔性执法举措,除“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外,还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倪蕤说,柔性执法绝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对于危害群众健康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活动,监管部门定会严厉打击。下一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与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助力海陵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