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推动综合履职 事实“困境老人”有了长效救助机制
日期:03-19
检察建议推动综合履职 事实“困境老人”有了长效救助机制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这样一个群体,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有‘子女’,形式上不符合孤寡老人救助政策,但事实上确实无人赡养。”姜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翔说,凝聚最大合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刻不容缓。
2024年1月,姜堰区检察院放眼全区,针对相关基层组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调查,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法律政策学习,同时对认定思路作出适当调整,深入细致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排查。截至2024年底,姜堰区共排查出12户困境“事实孤老”,并将其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2024年2月,泰州市检察院开展“综合履职帮扶事实‘困境老人’”专项行动。
同年6月,泰州市检察机关向市委提交事实“困境老人”分析研判报告,市委依此部署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落细落实关爱帮扶举措。
同年8月,泰州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残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协助乡镇(街道)履职,依法保障包括事实“困境老人”在内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截至2024年底,我市已帮助33名事实“困境老人”和14名残疾人获得社会救助等。
“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泰州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刘艳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办出更多让当事人有体验、社会有共鸣的高质效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