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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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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挂名女儿”关系 保住戴大的低保资格

日期: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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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厘清“挂名女儿”关系 保住戴大的低保资格

2024年6月,相关部门准备核减戴大的低保资格,原因是其女儿小戴有较高收入。

“这个女儿与我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没有低保,我的基本生活将难以为继。”得知这个消息,戴大非常委屈。同年7月9日,他向高港区检察院求助。

2024年7月11日,检察官到戴大所在村走访调查。戴大称,自己没有结过婚,更没有孩子,小戴其实是罗某的孩子。而罗某,正是其弟弟戴二的媳妇。1995年,罗某与前男友分手,抱着刚出生的女儿,与戴二组建家庭。为了不让前男友知道有这个孩子,二人悄悄将孩子落户到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戴大名下。

由于当时户籍登记尚不规范,小戴被登记在了户籍底册上,戴大并不知情。直至2002年1月,小戴入学需要戴大协助办理户籍登记,戴大才知道此事。考虑到是在帮助亲弟弟,戴大对这件事也就默认了。

2022年7月,戴大申办了低保,有了稳定的生活保障。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检察官从两方面进行核实:一是查实小戴的真实收入,重新核算戴大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低保申办条件;二是查清戴大与小戴的真实关系。

“我一直在家带孩子,一个家庭主妇怎么会有工资收入?”听到在苏州生活的小戴这么说,检察官隐约感到案中有案。

“我曾把身份证借给一位开办工厂的朋友,我的身份证可能被其用于企业非法抵税。”小戴说。检察官针对小戴身份信息被借用,可能涉及企业非法抵税的情形,向苏州某检察院移送了相关线索。但对方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需要时间,这会影响到戴大领取低保金。经过评估后,高港区检察院认为,此案焦点在于户籍登记簿上的“女儿”是否能被实际看作戴大的女儿。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2024年7月16日,经戴大申请,高港区检察院支持其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在进行亲子鉴定的同时,高港区检察院还支持罗某提起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同年7月25日,高港区法院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认定戴大和小戴不存在亲子关系,确认罗某和小戴存在亲子关系。

至此,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戴大厘清了与挂名女儿的关系。他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两份民事判决书后,保住了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