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申请宣告儿子失踪”起诉 老李最低生活保障有了着落
日期:03-19
支持“申请宣告儿子失踪”起诉
老李最低生活保障有了着落
2024年4月,姜堰区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宣告李某失踪的判决。当月,相关部门据此判决,依法为其父老李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有了低保,老李的晚年生活就有保障了。”姜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如释重负。
2023年12月,检察官在一次走访中接到老李的求助。“我有个儿子,按照政策规定,我不属于孤寡老人,但他早就失踪了,你们能不能帮帮我?”
检察官了解到,老李时年67岁,妻子早逝,儿子自2003年外出打工后,就音讯杳无。这几年,老李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仅靠每年1000元的农田租金和很少的积蓄度日,生活困顿。
“如果能在法律层面认定其子失踪或死亡,老李就可享受特困人员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相关部门提出了解决方案。
“我也曾去法院咨询过,但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老李说。
为让老李尽快摆脱困境,姜堰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检察官依法向公安、通信运营商等调取了李某的行踪和通话记录,查明自2018年1月起,李某就没有使用身份证参与社会活动的迹象。老李在事实上已经属于孤寡老人。
2024年1月,老李向姜堰区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其子失踪,姜堰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同月,姜堰区法院在其官网上发布寻找下落不明人李某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限一般为3个月,这段时间老李的生活如何保障?检察官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发现,依据江苏省民政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府对低收入人群有一系列的救助帮扶措施,可以按照政策先行办理临时性救助。
2024年1月17日,检察官组织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成员等召开听证会。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由基层组织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为老李先行申请临时性救助”的建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同年3月10日,老李顺利领到了第一笔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