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电梯厅是瓷砖墙,实际却是大白墙
日期:03-07
说好的电梯厅是瓷砖墙,实际却是大白墙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需消费者提供录音、视频等证据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昕桐 记者 鲍仁)近日,市民郁先生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在姜堰区朗悦湾小区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住宅,现在不仅要延期到今年5月交房,更重要的是入户电梯厅装修与当时销售员说的也存在很大差距。
郁先生告诉记者,购房时参观的样板间除了有室内部分,还包括了入户电梯厅,“当时入户电梯厅的墙面上全部铺贴了瓷砖,我还问了销售员最终拿房是不是也这样,他告诉我‘所见即所得’。”但近期,郁先生和一些业主到工地查看,发现电梯厅墙面只刷了白墙。
2月下旬,记者致电该楼盘开发单位——江苏鸿昇置业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办公室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电梯厅等公共区域并不在精装修样板间的交付区域内,“样板间都已请公证处拍照留证,图纸也是这么标注的,肯定不包括电梯厅这块区域。”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房屋销售人员并非公司员工,而是外包的第三方公司人员,“至于外包公司销售人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如果业主有证据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记者也向姜堰区住建局求证相关情况,该局房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朗悦湾项目延期交付一事,他们已成立工作专班,督促企业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关于电梯厅的情况,我们查阅了开发单位图纸,入户电梯及入户门处墙面装饰材料均标注为乳胶漆。另经查证,朗悦湾项目的样板房确经公证处现场公证,精装修交付内容不包括入户电梯与入户门之间的墙面瓷砖。”
随后,记者向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有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他们就可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但口头承诺的话,很难展开调查。”
江苏环溪律师事务所的张鹏律师表示,关于精装修的标准和范围,若合同未明确,但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通过样板间、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出了承诺,那么这些承诺可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消费者在起诉的时候,需提供“宣传资料、样板间照片、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来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或消费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