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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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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一纸执行文书,房子要被司法拍卖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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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纸执行文书,房子要被司法拍卖

2010年,48岁的周某决定用省吃俭用攒下的辛苦钱买一套房子,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所,也作为将来养老的保障。

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周某将目光投向了当地的拆迁安置房。经多番挑选后,周某最终锁定了两套总面积为143平方米的安置房。

然而,根据当时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该拆迁安置房虽然按照“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归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只有在期满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进而进行上市交易。

思来想去,周某只得在中介的见证下,先与房主老沈签订了安置房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老沈将甲、乙两套房屋以总计9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周某。等到国家政策许可时,老沈须配合周某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此后,老沈仅将甲房屋交付给了周某,周某支付了45万余元购房款,并将甲房屋装修后入住,而乙房屋并未实际交易。

谁知,2010年与周某签订安置房转让协议后,老沈于次年竟偷偷将房子转让给了另一名购房者。当周某得知老沈一房二卖后,怒而报警,最终,三方在公安机关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确认甲房屋归周某所有。

这场风波过去后,周某以为问题就算彻底解决了。没想到,2021年上半年的一天,周某突然在家门口看到了法院张贴的执行文书——房子要被拍卖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周某立即去法院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