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发布民办学校收费备案账户
日期:02-12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发布民办学校收费备案账户
本报讯(记者 顾佳 通讯员 张峰)临近开学,为切实保护广大学生(幼儿)家长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发布了民办学校收费备案账户告知书,提醒家长缴费时,须将相关费用缴至学校备案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公布了区内20家民办学校的收费备案账户。并提醒家长,在新学期开学时进行缴费,按公示内容将相关费用缴至学校备案账户,并主动索要税务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家长应该坚决拒绝,并立即举报。举报电话:区教育局86965153、86966406;投诉电话:区市场监管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