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授权后 我市首发林地审核同意书
日期:02-05
省授权后
我市首发林地审核同意书
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章霞)1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向市城投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发放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这是我市承接省林业局委托实施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权后,发放的第一份审核同意书。
据介绍,为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省林业局自今年1月1日起,决定将除跨设区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外的其余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均委托给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据了解,本次获批的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为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该工程是保障全市用水安全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之一,位于高港区永安洲镇,此次获批将使用林地0.1458公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承接事项落实到位,该局将在合理安排用林指标的基础上,积极服务、主动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项目用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