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基本民生保障夯基工程
让困难群众更暖心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健全精准认定机制,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推进困难家庭救助需求综合评估,相应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推动社会救助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着力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以低收入人口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救助服务水平为重点,建立健全需求评估、资源统筹、平台联动、供需对接、资金保障、项目督导六大服务机制,全力打造服务类社会救助“6+1”泰州模式。持续深化“3+4+N”精准排查保障机制,加强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监测摸排、救助帮扶、心理关爱和人身保护。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培训督导、统一平台宣传,提高精康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进社区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