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打造“凤城护未”工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从业禁止专项监督,指导海陵区、姜堰区检察院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和省委办公厅转发。会同市公安局、征兵办等9家单位,在全省首次出台未成年人受近亲属侵害的犯罪记录特别封存意见,携手各方避免犯罪记录对被害人产生负面影响。
尽心守护特定群体权益。突出老年人权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兴化市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农村家庭作坊式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姜堰区检察院帮助12名事实无人赡养的老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开展月子中心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推动7家月子中心规范经营,清理47批次问题产品。注重保护残疾人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0件。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助力追索欠薪1275万余元。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启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全天候专人接听模式,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答复群众来信来访4989件次。高港区检察院会同政务服务热线,建立“12345+12309”联动机制,推动解决群众诉求,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案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将刑事和解、赔偿谅解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把矛盾化解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细化检察听证工作规范,组织听证382件次,解“法结”、化“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