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进小区电动车充电,为何不实行“价费分离”
日期:01-03
东进小区电动车充电,为何不实行“价费分离”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昕桐 记者 鲍仁)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家住海陵区城东街道东进小区,这里电动自行车充电不是按次交费,而是按月付钱,“我家前面这个车库是20元一个月,一季度一收。”王先生表示,其看到各地市场监督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情况开展检查,要求充电费按电量计费,“咱们小区还是按月收费的老模式,充多充少一个价,这明显不合时宜。”
王先生告诉记者,东进小区这种简单的按月收费模式已经引起部分居民不满,有意见的群众直接从自己家里私自拉电线到楼道来充电,“这种行为更不安全了,但如果不是因没有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我想他们也不会冒险这么做。”
据了解,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充电收费应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前段时间,记者来到东进小区查看相关情况。车库管理人员均表示费用是按月计费,包括电费和管理费,如果不充电只停车则需缴纳管理费。但记者发现在不同车库的充电价格也并不相同,从20元一个月至40元一个月不等,管理人员解释这是承包人根据各自运营成本而确定的市场定价。
记者随后致电城东街道东康社区了解情况,一位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小区里面有25个车库,均承包给不同的个人,“较早时候东进小区就已经采取这种承包形式,但这个事情一直是物业来负责,我们没有参与。”该负责人还表示,东进小区现在是无物管小区,小区大部分事务由锦顺物业托管。
记者又前往锦顺物业,一位任姓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是兜底托管的单位,但主要职责是小区保洁和消防监管,“我们和各个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也买了火灾险,至于承包出去之后的收费方式和价格,这是一个市场行为,我们不干涉。”任经理进一步表示,在他们接管该小区时,该承包方式就已经执行了,他们确实不知道存在价费分离的国家政策要求,“要实行价费分离,就涉及电路改造和设备升级,我们物业肯定没钱做这事,所以应当由政府部门牵头来做。”记者就相关改造问题咨询海陵区住建局和泰州市海陵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海陵区城东街道物管科一位纪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东进小区群众的相关诉求他们已经知晓,现已要求锦顺物业协调各个车库的承包人在按月收费的基础上,同时提供按次收费模式,“短时间内肯定无法对这么多车库进行改造,未来我们会积极推动业主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商议合适的改造方案。”该负责人还表示,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的权益,将要求各个车库承包人张贴价格公示牌,并为前来停车、充电的居民提供收费凭据。
记者也向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政策,该局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处一位卢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属于指导性文件,目前部门对于“价费分离”暂时没有强制性要求,“要求老旧小区严格执行价费分离确实存在客观困难,如果‘一刀切’取缔反而会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强价格收费监管,要求车库承包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老旧小区暂不强制执行,但会加强价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