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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日期: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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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检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霍忠华(左三)与青年干警在一起

全市政法系统“75+寻找老政法精神”主题活动中,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新进干警,来到该院老干部支部书记、退休检察官霍忠华家中走访慰问。

一案一复盘

“刚转业到泰县检察院时,院里的办公条件有限,我从‘零’开始。”1987年,霍忠华进入姜堰区检察院(原泰县检察院)工作,他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见证了刑事检察办案理念的转变和发展历程。

“到了1997年,刑事诉讼法、刑法全面修订后,办案理念到具体办案模式都有了重大转变。”霍忠华说,以前信息并不发达,工具书、指导性案例等难找,各地并没有刑事业务改革的太多经验,很多时候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为了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霍忠华坚持每天学习新的法律条文,在每个案子结案时,都会撰写总结以便反思复盘。

“那样艰苦的办案环境下,霍老都能每天坚持学习和复盘,这是我们这一代青年干警所要学习和借鉴的。”检察官助理董心民若有所思。

用证据说话

回忆起出庭、办案时的经历,霍老记忆犹新。

刑事诉讼改革后,对公诉人证据审查能力、庭审应变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在法庭上举证质证的过程,更是庭审成败的关键,只有证据审查到位,不留疑点,才能经得起抗辩和挑战。

在办案中,霍忠华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用证据说话,坚守法律和事实。“我之前办理的一个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一直没有口供。”霍忠华回忆,办案团队在被害人家窗户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为案件顺利侦办找到了突破口,“最终,犯罪嫌疑人辩无可辩,认罪伏法。”

“办理案件的过程其实就是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我们一定会把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传承下去!”检察官助理朱敏说。

寻求“最大公约数”

“霍检,我从事的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中,我发现父母的相关犯罪记录却影响了子女入学、入伍、就业乃至一生,该如何平衡天理、国法、人情呢?”检察官助理陈思宇向霍老请教。

“检察履职办案,实际上就是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霍忠华说,具体办案中,要正确运用检察权,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

“你们在工作中一定不能怕办案,案件办得越多,成长得越快,距离一名优秀公诉人也就越近。”临走时,霍忠华不断嘱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