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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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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翁立萍:“未”爱引路 呵护成长

日期: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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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检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翁立萍和孩子们在一起

翁立萍:“未”爱引路 呵护成长

面对罪错青少年,她不放弃不歧视,一次次地上门帮教为其奔走;面对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她总是倾心相助,不求任何回报。她是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翁立萍,孩子们喜欢叫她“小翁姐姐”。

翁立萍,女,汉族,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泰州市第五次、第六次党代会党代表,2016年被评为中国好人,2019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三八红旗手”,2023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2023年,翁立萍工作室获评省级三八红旗手示范工作室。

初心如磐,倾力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2005年,23岁的翁立萍怀揣青春梦想考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刚入职就被安排参与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从此与青少年结下了不解之缘。

2011年3月,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苏中地区第一个未成年人检察科。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上,翁立萍一干就是10多年。

面对涉嫌犯罪的青少年,翁立萍更多的是关注他们犯罪背后的原因,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未来的发展。

小朱曾因为盗窃被判处拘役刑,翁立萍温柔耐心的教导挽救了一步踏错的他。服刑结束后,小朱一家人和翁立萍成了朋友。如今,小朱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多次帮助孤残儿童,用自己的点滴行动回馈社会。

“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力所能及地拉一拉,帮一帮,他们会重拾信心,走上回归之路!”翁立萍说。

多年来,翁立萍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落实菜单式帮教,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帮助100多名帮教对象回归正轨。

一路守护,倾心帮扶涉案未成年人

2013年,在翁立萍的积极建议下,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开通“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由翁立萍牵头担任“爱心姐姐”,开展法律宣传、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等。为了更好地提升业务技能,她还自学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不仅要通过办案挽救未成年人,更要通过办理案件找到未成年人保护盲区。”翁立萍说。

2018年,由于被亲生父亲纵火烧伤,父亲入狱服刑,母亲联系不上,姐姐小双(化名)和弟弟成为无人照料的“事实孤儿”。

案发后,翁立萍及时介入,为姐弟俩提供心理疏导。得知姐弟俩向法院提起撤销父母监护权诉讼后,她支持起诉,并积极为两姐弟争取司法救助,寻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援助。在她的帮助下,两名孩子勇敢走出心灵阴影,重振生活信心,再次返回校园。

这起案件是兴化地区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护侵害监督类典型案例。

在平时的生活中,每当碰到未成年人遇到困难,她总会伸出援手。

夏某因多次盗窃被逮捕,由于父母双亡,妻子与之离婚,导致10岁的儿子无人照料。翁立萍主动请缨,四处奔波,为孩子落实监护人,解决孩子的日常照料难题。

“孩子交给你,我放心。” 狱中的夏某得知后非常感动。从此夏某洗心革面,出狱后认真工作,承担起了照顾儿子的责任。

坚持普法,用法治护佑青少年成长

“很多涉案青少年因为年少无知,对法律缺乏敬畏,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翁立萍说,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太重要了,她还能做得更多。

在翁立萍的倡导下,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泰州检察系统首个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护、网络安全……翁立萍精心准备课件内容,用温柔亲切的讲课风格,为师生们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多年来,她的普法脚步走遍17个乡镇(街道)、29所学校,12000余师生获益。

“小翁姐姐,是你让我坚定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2021年的一堂校园法治课后,翁立萍意外收到了一封信,隽秀的字体透露着书写者的期盼与决心,这让她内心充实又自豪。

在实践中,翁立萍在传统“说教式普法”基础上,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新路径:编制《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手册,融入动漫元素;制作“男生课堂”“女生课堂”普法视频,和青少年讲讲贴心话;邀请在校学生参与拍摄法治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让青少年变身为法治宣传的主角。

2021年,翁立萍的一份调研报告,推动兴化市成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随着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挂牌,“大手”拉“小手”活动的深入,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3年来,给学生上法治课、给老师培训、给家长开“小灶”,翁立萍不断延伸普法触角。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每一名未成年人,看到他们健康成长,是我最大的追求。”翁立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