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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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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桦:以女检察官的“柔”守护法律监督之“刚”

日期: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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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检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金秋桦(右一)在检察开放日上作介绍

金秋桦:以女检察官的“柔”守护法律监督之“刚”

她敢于较真,在扑朔迷离中以火眼金睛识破真伪、明辨是非;她敢于担当,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就是江苏“最美法治人物”、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

2006年,金秋桦进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先后在公诉、批捕、控申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工作。18年来,她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用“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用心用情守护“大民生”

2022年5月,金秋桦留心到一条“12345”信息:重残的王老太无法独自洗浴,请求政府帮助。王老太78周岁,未满足政府无偿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且不愿意到养老院生活。

根据金秋桦撰写的检察建议,高港区检察院联合人社、残联、妇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加大对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全方位综合救助的力度和维度,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政策惠及全区部分失能但不符合政府无偿服务条件的80岁以下老人。

近年来,金秋桦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生活困难,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监督”、老年人“爱心助浴”、“有爱无碍”助残行动,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从不可能中寻找可能

同事们是这样评价金秋桦的:“她总是能在不可能中寻找可能。”这要从一起农民工讨薪案说起。

房子建成后,发包商却资金链断裂跑路,房子被拍卖,拍卖款被判归还银行,引发8个农民工集体讨薪。

同事初审时认为法院裁判没有明显错误,但是金秋桦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她通过重新审阅卷宗提出新思路,从法理上寻找突破口。

终于,金秋桦办案团队与法院执行部门达成一致:“让优先级最高的农民工工资先支付。”

本没有转机的案件,金秋桦另辟蹊径,平息了拍卖风波,维护了8名农民工百余万元的工资权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坚持人民至上”。

正是一股子较真的劲儿,金秋桦总能在压力下找到案件的最优解。多年来,金秋桦践行“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的理念,先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0余起。

当好团队带头人

凭着对案件质量的不懈追求,金秋桦把案件办成一个个省级、国家级典型案例,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在不断自我提升的同时,金秋桦总是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从检经验传授给新人。

2022年,张静刚刚进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全市范围内的年轻干警辩论赛,金秋桦担任了该院几个年轻人的指导老师,每天陪着他们一起训练。

“在这个很磨人的备赛阶段,团队难免出现一些情绪。”张静说,金秋桦一直在鼓励他们,要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件事情做好,“这么选择更具性价比。”

从检18年来,金秋桦先后获评全国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荣获“江苏好青年”“我最喜爱的共产党员”“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