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12-28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政协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16日在泰州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泰州市委书记姜冬冬同志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大会发言;
6.选举;
7.通过政协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