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要素式审理模式——
劳动争议仲裁驶入“快车道”
今年以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要素式审理模式,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迈出了坚实步伐。该模式以优化仲裁服务效能为抓手,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途径,有力推动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精心梳理,打造标准化审理模式。市人社局通过梳理同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所具有的基本类似的审理要素,对争议多发且要素明确的劳动报酬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等两类案件进行试点,精心制定了《类案要素表》《要素式审理庭审笔录》《要素式仲裁裁决书》等标准化审理模块,并出台《关于劳动报酬类、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类案要素式审理工作指引》,确保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立案引导,夯实仲裁案件受理基础。在案件受理时,工作人员向劳动报酬类、工伤保险待遇类两类争议案件的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要素表,引导申请人逐项详细填写争议要点并确认签名,再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填要素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名或盖章。这一举措不仅促使当事人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达诉求,还为后续仲裁程序的高效推进筑牢了根基,使得仲裁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握案件关键信息,为公正裁决奠定坚实基础。
高效庭审,提升争议解决速度。仲裁员根据双方填写的《争议要素表》,迅速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仲裁庭在庭审过程中,根据双方填写的《争议要素表》确认双方无争议事项,对有争议的事项以及个案特殊要素进行逐项调查和辩论,极大简化了审理流程,庭审效率显著提升。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仲裁员依据《争议要素表》及庭审情况,快速准确地认定事实,及时作出公正裁决并制作《要素式仲裁裁决书》,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要素式审理模式已在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泛应用,206起案件得到妥善处置。从实践效果来看,该模式的推广,使劳动报酬类和工伤保险待遇类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约三分之一,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仲裁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