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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构建良好警民关系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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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时事       上一篇    下一篇

集体审议行政复议案件。

民警对市民进行释法说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力提升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构建良好警民关系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理念,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涉及公安交管执法重点内容,靶向落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全力推动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双提升。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于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纳入年度系列培训计划,将理解掌握新法作为民警依法履职的必备能力要求,纳入全员法律业务知识测考范围。目前,支队已组织全体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4场,培训民警达600余人次。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全力配合复议案件办理,自觉接受复议机关监督,定期邀请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全市交警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评价活动,落实“查”“议”“评”“学”“督”“固”六项措施,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规范执法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逐月形成复议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完善机制、堵塞执法漏洞。目前,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19起,无一起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首接自查、集体审议”工作规定(试行),推动执法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根据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前置和复议范围的规定,支队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法律文书中救济权利告知内容,引导执法对象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支队创新设立行政复议“首接席”和“首接员”岗,由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和路面执勤一线的相关负责人分别担任。工作中,支队明确了复议申请的接收、自查、转送程序,并区分案件情形,启动执法行为三级“集体审议”制度,保障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同时,支队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有机衔接配合,形成深化诉源治理合力,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工作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肯定,并传发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