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蒋春才)近日,有网友在本报微信公众号“微泰州”后台留言咨询,听说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他的名下刚好有一辆轻型货车快要报废了,希望了解我市何时启动申领补贴工作,申领条件又有哪些?
带着网友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只有三类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可申领补贴,一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二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三是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至于该网友所提及的轻型货车,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内。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另外,补贴申领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需要提醒的是,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以及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拟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向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申请材料后,联系市公安、生态环境、商务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由市财政局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