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被泥石流冲没了, 如何注销?
日期:11-22
吊车被泥石流冲没了,
如何注销?
市民孙先生来电反映:我名下有台车牌号为苏MMY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吊车),于2023年7月13日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乡老龙潭景区被山洪泥石流冲没了,因为车辆没有注销已经影响到我正常工程业务,请问该如何注销掉这辆车?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相关规定“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机动车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还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同时该吊车是重型专项作业车,属于重点车辆,根据《江苏省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要求,所有人申请注销灭失的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出具书面灭失相关说明和责任承诺书,经具体责任单位查询车辆近三年没有行驶轨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车管所可以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经查,孙先生的这辆车属于姜堰辖区,他可以到姜堰区交警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