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保管箱客户:
因业务发展策略调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将于2024年11月15日起停止办理保管箱业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5日开始,我行将不再受理新的保管箱租用业务和原有保管箱的续租业务,仅对外办理保管箱退租业务。
二、为确保您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保管物品,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保管箱钥匙(2把)、保管箱租赁合同、保证金凭单、银行卡到我行办理保管箱退租手续。如您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退租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具有法律效应的代理文件。
三、对于在2024年12月15日前仍未办理退租手续的客户,经我行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无果的情况下,我行将按照保管箱租约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对其保管箱进行凿箱移存保管。因凿箱引起的损失我行不予承担。
四、移存保管期间,客户物品由我行另行存放在监控摄像覆盖下的库房内,客户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物品交接。
五、自公证凿箱之日起满一年,经我行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无果后,我行将保留对移存物品拍卖、变卖处置的权利,以抵偿承租人所欠缴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您与我行签署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租箱合约》执行。
本公告期三十天,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