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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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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了25年的1800元国债,找谁兑付

日期: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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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了25年的1800元国债,找谁兑付

人行:去原售卖网点兑付,全市还有90余万元超20年国债未兑

本报讯(记者 刘禹 通讯员 冯琬婷)近日,海陵区79岁赵乔生老人在整理家中旧物时,偶然发现自己于1999年在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的国债收款凭证,票面金额1800元。这“沉睡”多年的老国债去哪里可兑?无奈之下,赵乔生向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求助。

11月6日,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国库科工作人员接待了老人。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仔细审核老人持有的国债收款凭证的票面要素。这张“沉睡”25年的国债收款凭证完好无损,字迹清晰,显示购买日期是1999年11月13日,缴款金额1800元,期限5年,年利率2.97%。随后,工作人员根据老人的身份信息在储蓄国债应兑未兑台账中查找,确认了该笔国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国库科工作人员随即与中国农业银行泰州分行沟通,指导该笔国债兑付工作,要求其立即查找该笔国债的购买记录,督促其开辟绿色通道为老人办理兑付。接着,国库科工作人员还陪同老人到农业银行一网点办理兑付,本金加5年利息一共兑了2067.3元。

对此,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国库科副科长邱丽向记者介绍,赵乔生老人当年购买的是我国自1994年开始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到期后不计算复利。也就是说,赵先生这笔国债在2004年11月到期后,本金和利息就一直沉睡在账户中,不再“利滚利”。

“要提醒市民的是,赵乔生老人的事例并不是唯一,据我们统计,目前泰州全辖各银行机构超过20年未兑付的国债金额大约为90.93万元。”邱丽说,如果市民发现家里仍有未兑付的老国债,首先应考虑去当时购买的银行网点办理兑付,如果网点已搬迁或调整,可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寻求帮助。特别提醒市民,国债到期后不计复利,为让资金不闲置,还是尽早兑换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