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缘何未履行
房屋征收安置,对于拆迁户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要规范操作,慎终如始。可最近,泰兴市张桥镇部分居民向《到问题现场去》栏目反映,他们2020年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没有履行到位,这是怎么回事?
拆迁安置户王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11月,因张桥镇镇海路互通工程,近400户村民房屋被拆迁,根据张桥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协议约定,由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户型面积分168平方米和189平方米两种,预缴费用分别为23万元和26万元。
可2023年7月,拆迁户们被告知,安置房由原来的两层加2.1米高的顶层(不计面积),改为两层加2.4米高的顶层,总面积分别变为266平方米、298平方米。
王先生:“现在小套房要多收8.26万元,大套房要多收8.99万元。”
拆迁安置户2:“顶层虽加高了30厘米,但少一层现浇板,就不算三层房。”
当初政府文件和相关协议都标注了房屋面积和顶层高度,为何后来多出面积?为核实情况,记者找到拆迁安置房建设主管部门泰兴市张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记者:“到底是几层?”
泰兴市张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始终是两层加一个顶。”
泰兴市张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苏鑫:“房屋按图纸设计建设。”
记者调阅镇里提供的规划设计图发现,安置房的设计层数为两层,再上面高度为2.1米,为何建设时要额外增加高度并计算面积?
泰兴市张桥镇副镇长匡惠:“当时考虑建三层房屋利用率高。”
泰兴市张桥镇镇长杨炳庚:“村里百姓认为,建两层半,不实用。”
既然考虑安置房的实用性,那改变层高前有没有征求广大拆迁安置户的意见?
匡惠:“如果只建两层半,老百姓也有异议,当时征求了村里意见。”
泰兴市张桥镇某村支部书记:“当时镇里没通知拆迁户开会。”
正因为张桥镇没严格按照文件和协议执行,也没有及时与群众沟通协商,最终引发了群众强烈不满。
拆迁安置户3:“我们现在哭笑不得,拆迁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啊。”
对此,张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加高度和面积的建设成本将由政府承担。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要求拆迁户缴费的时间是2023年8月,审计报告时间却是2024年5月,而且审计报告不作为工程结算使用,所以无法核实增加的建设成本由谁承担。
记者:“(施工)合同上是多少(钱)?”
泰兴市张桥镇副镇长赵菲:“合同上是一个总价,不具体到哪一栋。”
由于始终拿不出让拆迁户信服的解释,导致安置房至今没有交付到位,后续工作也难以开展。
泰兴市张桥镇某村支部书记:“向拆迁户收钱比拆迁还难。”
有文件不执行,有协议不履行,张桥镇的做法到底有没有问题?江苏锦仕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晨:“协议一经法定程序成立并生效后,即对双方主体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履行协议的义务,如果对协议的履行方式和具体内容产生纠纷或异议,一般处理方式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凭借协议以及房屋建成后的照片等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到问题现场去》栏目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