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3JS202410230046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中兴路众嚞建造材料有限公司、楚峰体育用品和博翔体育用品排放废气扰民,刮西南风的时候异味明显;江苏奋杰粉尘和废气扰民;沈大路往东流村方向一公里的位置有一个无名粉碎铝工厂和锌厂,夜间生产粉尘和废气扰民。泰州市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1.信访人反映的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兴化市楚峰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江苏博翔体育设施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奋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均位于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均已取得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
2.信访人反映的“无名粉碎铝工厂和锌厂”实际为兴化市成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兴化市建兴锌业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大垛镇东刘村。成九公司主要从事废铝粉碎生产,2024年10月进行建设项目登记;建兴公司已于2020年5月拆除生产设备。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众嚞公司熔化炉废气排气筒CEMS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未验收,厂区地面积尘较多,车间有烟气无组织溢出。
2.楚峰公司从2024年3月停产至今。现场有一台生物质加热炉,未依法淘汰。博翔公司间歇性生产,检查时未生产,地面有积尘,未安装用电监控。
3.奋杰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厂区地面积尘较多,粉尘收集不到位。
4.成九公司检查时现场未生产,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厂区积尘严重。
部分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1.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2.10月24日至30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对众嚞公司、博翔公司、奋杰公司废气进行监测,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
办结
无2D3JS202410230040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曹阳路东侧宏奥体育,此处非法使用硫化罐用于生产;工业废水和化粪池污水向厂区外的河道排放;烟囱高度低于国家标准。泰州市水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兴化市宏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橡胶跑道颗粒生产,已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目前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宏奥公司有1个硫化罐,数量与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要求一致。宏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与兴化市汉华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签订生活污水回收及农田施肥合作协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浇灌。该公司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直排厂区南侧封闭夹沟。
2.宏奥公司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其他工段产生废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高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检查发现粉碎机出料口无废气集气罩,存在粉尘逸散现象。
部分
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完成对厂区南侧夹沟疏浚清理工作。
2.督促企业对废气和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10月30日对夹沟水质、排气筒进行监测,并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
办结
无3D3JS202410230036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马甸八河庄村十组和十二组,70多亩基本农田抛荒,其中20多亩堆放秸秆,同时堆放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50多亩基本农田从2019年至2023年抛荒,70亩土地土壤不适合耕种。马甸八河庄村十二组50多亩由基本农田改为鱼塘。举报人要求提供70多亩土地不符合耕种条件依据,恢复基本农田使用性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泰州市土壤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信访人反映的“马甸八河庄村十组和十二组”实际为泰兴市滨江镇大何庄村何北十组、十二组,基本农田实测为61.96亩,其中何北十组地块22.69亩、何北十二组地块39.27亩。信访人反映的大何庄村何北十二组鱼塘实为蟹塘,实测为57.3亩,属一般农用地。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滨江镇大何庄村何北十组22.69亩地块中,南侧约17亩已种植水稻和其他农作物;北侧约6亩地势低洼,无当季农作物,堆放约2吨建筑垃圾;大何庄村何北十二组39.27亩地块中,均种植水稻。
2.大何庄村何北十二组57.3亩蟹塘,深约70厘米,于2009年开挖,先养殖黄鳝,后养殖螃蟹,属一般农用地(蟹塘水面),现塘水已干,无养殖行为。大何庄村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上报计划,将该鱼塘纳入2024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实施地块,目前待立项。
部分
属实
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处置。组织对相关地块进行清理,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已办结无4X3JS202410230019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夏北社区金刚路1号,泰州市亮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夜间偷偷生产,废气扰民,污水乱排,厂区污泥和原材料堆积如山。泰州市大气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泰州市亮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溱潼镇夏北社区金刚路1号,主要从事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塑料粒子及塑料容器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完成自主验收。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2024年8月,该公司因熔融挤出工序未密闭废气无组织排放,被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2024年10月24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生产工序密闭不到位,车间内有异味。
2.该公司原料无需清洗,不产生工艺废水和污泥,原料堆放于车间内。
部分
属实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1.督促企业制定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2.加强监管,指导企业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
阶段性
办结
无5D3JS202410230031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村殷王村村民投诉,该村两千多亩农田被建设成了森林公园。要求将良田归还村民。泰州市 其他
污染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泰兴市东郊生态涵养区(信访来电人称“森林公园”),位于原姚王镇十里甸村、桑木村。东郊生态涵养区土地流转范围涉及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桑木社区18个村民小组,面积2231.46亩,其中农用地1858.25亩、建设用地189.89亩、未利用地183.32亩。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2016年底,十里甸社区、桑木社区与村民代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2024年9月,续签土地流转协议,所涉农户按年领取土地流转费;流转土地中有195.01亩土地经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后报上级部门办理农转用手续(部分土地已办理手续未建设),涉及村组已向村民代表进行了告知。自查发现,续签土地流转协议时未取得相关农户书面委托,协议签订程序不完善。同时还发现,存在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农用地的情况。
2.依据泰兴市经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流转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部分
属实
围绕群众诉求,做好沟通解释,争取群众理解。 1.组织有关村组进一步征求农户意见,完善相关手续,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2.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做好群众工作,稳妥审慎处理。
未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