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在哪里度过,地域的烙印会恒久地留存,难以消退。形容举止不过是表象,内渗于思想、意识、精神层面的滋养,尤其深刻,如影随形。更确切地说,一如与生俱来的胎记,磨洗不去。
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被称为“乡村诗人”的罗伯特·弗罗斯特曾经声称:“文学始于地理”,高度强调地域之于文学的重要性。所谓地域性,即指一方水土的风俗人情,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以自己的切身感受来展示地域文化的独特魅力,从而达到让人心驰神往的效果。
孟国平无疑于此有所觉悟,有意也好,无意亦罢,他的感受毕竟切实存在,如经霜的作物,柔韧、从容、暗暗蓄势,只待最佳时机,成就一次完美的挺拔。
我顺着一场雨回到故乡
质朴的雨,一种无根的幸福
让一颗葡萄的晶莹
返照全部旧生活
——《葡萄》
风吹落杏语,三月
我在这稠密的雨中颂唱
我在婆娑的茨草间与绿联袂而舞
四季的开始
注定有人将音乐像氤氲一样散开
——《杏花》
孟国平这些早期诗作的柔暖,让人心有所动。
村庄和故乡是一个永恒的命题,是每一个游子的避风港、洄水湾,那里有直抵人心的力量。我毫不怀疑孟国平的诗歌地理,起始于其生长于斯的乡村。之所以踏上衣胞之地心存稳妥,当是漂泊后的归宿,无助后的依赖。宋之问说: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那是他阔别故乡经年,从地理,更是心理上的生疏。他依然是匆匆过客,而不是归人。一个真正热爱故乡的人,不管经历了怎样的沧海桑田,行经了怎样的天涯海角,故乡,依然是他的母乳和梦呓,是他孤独时的念想,痛苦时的呢喃。
孟国平的状写,一如紧身棉袄,妥帖而柔暖。
当然,这种唯美的表达,并非放弃了忧患和责任。应该承认,唯有对现实生活中隐蔽的真相不遗余力地挖掘,直面个体灵魂,烛照生命的内核,超越狭小的范式,才有可能抵达一场伟大的精神审视。由此,诗歌所达到的广度和高度方能具有标本意义。
从孟国平的诗歌中,我们听闻的不仅仅是故园朝晖夕烟的恬静安宁,他的隐忧,同样一如尖锐的锋刃,刺痛我们的眼眸。其对当下社会脉搏的把握,拿捏得尤其精准到位。孟国平出生于农村,乡村生活自然成为他写作的地理和源流。我们甚至从他的诗行里看到一种不甘。而他对乡村和家园理想化粉饰的初衷,或许只是为偏僻地域和弱势群体作一价值上的提升,诗歌不过是一种凭借与符号。貌似浪漫唯美,而诗人心头的疤痕犹在。
大片的庄稼倒进水里
这一年苏北多雨
这一年父亲倒在疾病里
他的儿女们
都去了远方
——《遥望 远方的母亲》
这些诗,如同一枚尖锐的竹签,深深楔入我们的灵魂。这场百年未遇的大雨,打湿的不仅是1991年的日历,它让里下河广大地域的灾民至今心有余悸,心底总有一处角落难以翻晒,时时转潮。未必是诗人具有巨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但诗歌里透逸出的悲悯,令人动容。
这是诗人与这个时代的接楔处,亦是其诗作的精神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