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法·我普法 以案释法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高港某小区,在一阵砸墙声中,孙华(化名)的房屋装修计划正式启动。但是,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孙华疑似将房屋部分承重墙进行了拆改。工作人员当即责令孙华停工,搭设临时支护,并将情况报送至区住建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经调查,该栋房屋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为四层砖混结构,楼板为预制空心楼板。违规装修行为发生于房屋一层西侧,孙华装修时擅自改变原房屋布局,将厨房南侧整片墙进行了拆除。
经认定,拆除的墙体为承重纵墙,属于主要承重构件。该违规拆改承重墙的行为涉嫌违反《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过区住建局的教育和指导,涉案业主充分认识到该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性,立即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恢复加固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受损的承重墙体按照方案进行恢复加固。施工完毕后,经设计、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法律分析
《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得擅自实施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一)拆改房屋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二)拆除房屋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等……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擅自实施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涉案业主的违法装修行为,被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同时,该业主充分认识到野蛮施工的危害性,真诚接受教育,并主动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改正,避免了危害后果的发生,确保了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
住建人寄语
装修无小事,安全是大事。
为破解房屋安全管理难题,约束装饰装修改造过程中随意拆改行为,维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2017年,我市出台全国第一部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空白,正式将房屋安全问题纳入法治化管理范围。
该条例涵盖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和白蚁防治等内容,涉及范围广,并且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带动了全国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出台。
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产权人是第一责任人,业主在装修前务必要办理报备手续,摸准弄清房屋承重墙体的位置,切莫擅自拆改承重结构。
承重墙相当于人体的骨架,是建筑的“生命墙”。在本案中,涉案业主为改变房屋功能使用区域,盲目拆除原厨房南侧墙体,险些酿成严重后果。
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希望广大业主在装修时,当好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居又安心。(冯一然 程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