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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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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外墙“掉皮”砸坏电动车, 物业是否担责?

日期: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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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外墙“掉皮”砸坏电动车,

物业是否担责?

“微泰州”网友咨询:我家住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明珠街道,今年7月2日,我将四轮电动车停放小区内,由于旁边楼栋外墙墙皮脱落,致我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车顶、倒车镜也有不同程度损坏。请问这种情况,物业是否应担责?

江苏品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承霖答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这一事件中,小区房屋建筑的墙面多为业主共有,如小区有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按照一般物业合同约定,外墙维护管理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公司为共有墙面的实际管理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有计划、分阶段地对业主共有部分的墙面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出墙面脱落隐患并向业委会、物管会、所属社区等进行报告,并申请启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一旦发现墙面脱落隐患,物业服务公司需要及时通知小区全体业主,在相关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拉设警戒线、及时维修加固等措施以防发生损害事件。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属于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