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真金白银激励企业科技创新
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可获奖励400万元
本报讯(特约记者 顾日升 通讯员 周如君)8月16日,兴化市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会议以“向‘新’而行,以‘质’致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通过发布激励政策、签订合作协议、聘任科技招商大使等“一揽子”举措,致力推动科创项目落户、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会上,兴化市发布了激励企业上市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科技创新积分政策。其中,激励企业上市政策《兴化市激励企业上市(挂牌)发展新质生产力政策意见》令人振奋。《意见》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奖励400万元,科创板上市企业奖励600万元,对在境外交易所发行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元;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奖励15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奖励300万元。还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等,给予相应奖励。
为加快科技成果在兴化市转移转化,对接解决兴化市产业技术需求,促进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兴化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共建专业研究所、共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育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在共同实施重大项目中,三方共同设立规模1.5亿元的“重大项目拨投结合资金池”。“资金池”根据具体项目落地投资需要进行资金支持。会上,该市还发布了激励企业上市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科技创新积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