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日期:08-27
原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要
规划范围:东至永安洲镇与滨江镇交界,西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高港大道),北至古马干河,西北至鸿兴路与天雨中沟,面积为154公顷。
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口物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施哲
联系电话:0523-86991081
电子邮箱:1762501429@qq.com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姚芳
025-52244081-8011
电子邮箱:fyao@njuae.cn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jshbgz.cn/hpgs/202312/t202312
11_504768.html,可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口物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查阅电子报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六、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发布单位: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口物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