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日期:08-04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泰高新社察催字〔2024〕第1001号
医药高新区兴悦楼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91M
AC1W8WC84
经营者:张国俊,身份证号码:321025196809115874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北路114号
因你单位在支付职工工资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且经我局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履行,我局于2023年12月2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微信方式向你单位经营者张国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1.你单位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规定,向职工王敬龙支付工资人民币陆仟柒佰元(¥67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应向职工王敬龙加付赔偿金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元(¥3350.00元)。
2.你单位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将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缴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账号:10217201040001730(农行泰州港城支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李锁
联系电话:0523-86966476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泰州市高港区)
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