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视察地方性 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日期:07-18
市人大代表视察地方性
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本报讯(记者 钱兰 通讯员 袁诚 实习生 谢逸楠)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泰州市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姜堰区淤溪镇鲍老湖水环境治理情况、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和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环境提升工程,观看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图片展,听取了市、区职能部门关于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市相关部门、单位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法治考核,聚焦贯彻执行、全面普及、依法治理、常态长效,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形成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更好实现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实施地方性法规的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性法规的司法适用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个案适用,推动地方性法规“应用尽用”原则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得到充分的贯彻。要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开展普法,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