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孙子有了残疾证,现在一个月能拿到770元的重残补贴和130元的护理补贴,这对我们家来说真是及时雨!”彭奶奶说。
彭奶奶一家从外省到高港区打工,儿子、儿媳均有一定程度的智力低下。2016年,彭奶奶一家掏出全部积蓄,在高港区某小区置房安家落户。2020年3月,彭奶奶的孙子小晗(化名)出生,一家人更是欢喜。不料,2022年10月,小晗被确诊患有自闭症。
2022年12月,彭奶奶根据相关规定,为孙子向户籍所在地甲街道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但甲街道却回复她:小区是乙街道整体购买的拆迁安置小区,相关社会事务由乙街道负责。
彭奶奶便又向乙街道递交申请,却又被告知:“我们只对原来属于乙街道的拆迁户负责。”
3个月里,彭奶奶在两个街道之间来回奔波,但两个街道都表示不能受理。
眼见孙子的诊断证明要临期(6个月),2023年3月9日,彭奶奶到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彭奶奶所在小区行政区划属于甲街道,但十多年前已经由乙街道整体购买后安置辖区拆迁户。而乙街道在腾飞小区专门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2023年3月14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甲、乙街道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人大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过激烈争论,形成统一意见:彭奶奶买的是甲街道的房子,在没有明确的方案之前,应当由甲街道依法受理彭奶奶的申请,解决她的急迫诉求。第二天,甲街道通知彭奶奶办理手续。2023年4月20日,小晗的残疾人证发放到位。
检察院还调查得知,小晗这样的情况不是孤例。该小区共6725人,其中6189人具有乙街道户籍,由乙街道管理。另外536人系购买小区房屋后迁入,他们的养老、生育等一系列社会事务由谁管理,一直没有明确。
为此,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向区政府呈报该小区的社会性事务管理问题。一周后,高港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确定,该小区的社会性事务全部由乙街道代管。
2023年6月8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甲、乙街道和相关行政部门签署《会议纪要》,明确乙街道履行职能产生程序性障碍等问题时,应主动与甲街道对接后转交材料,并及时告知群众。相关行政部门应根据前置程序做好相应的资金发放、公共服务等工作,避免群众办事“跑断腿”的现象。